关于给予赵振宇等三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告
赵振宇,男,身份证号码220521XXXXXXXX3217,医药学院中药学专业2021级学生;王燕梅,女,身份证号码522427XXXXXXXX0067,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2022级学生;赵欣怡,女,身份证号码131121XXXXXXXX4426,美术学院美术学专业2022级学生。
上述三名学生休学期满后未向学校提交复学手续,辅导员老师已多次联系三名学生及其家长,告知其休学期满需办理复学手续,并告知逾期两周不办理复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学校将按退学处理。截至目前,三名学生仍未提交复学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学校将对其作退学处理。
上述三名学生所在学院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一致建议给予退学处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及《通化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通师院发〔2023〕68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学校将给予赵振宇、王燕梅、赵欣怡三名学生退学处理。
《退学处理告知书》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未能送达学生本人,特此公告。本公告发布起60日视为送达,若学生本人对上述处理有异议,请在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师范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地点:行政楼603)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逾期未申诉,将按上述决定予以处理。
通化师范学院
2026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