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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评估专题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第四期)
2025-05-08

(新闻网讯 教务处报道)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第二类)(B)(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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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4.教师队伍

二级指标:

4.1师德师风

审核重点:

4.1.1 保障把教师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强化师德教育、加强师德宣传、严格考核管理、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师德考核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等方面的情况

4.1.2 教师在争做“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自觉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方面的情况 

二级指标:

4.2教学能力

审核重点:

B 4.2.1

B2 专任教师的专业水平、教学能力、产学研用能力

4.2.2 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水平的措施

二级指标:

4.3教学投入

审核重点:

4.3.1 教师投入教学、教授全员为本科生授课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情况及实施效果

【必选】主讲本科课程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

【必选】教授主讲本科课程人均学时数

4.3.2 教师特别是教授和副教授开展教学研究、参与教学改革与建设情况及成效

【必选】教授、副教授担任专业负责人的专业占专业总数的比例

二级指标:

4.4教师发展

审核重点:

4.4.1 重视教师培训与职业发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核心培训课程,把《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作为核心培训教材,加强思政与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举措与成效

4.4.2 加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基层教学组织和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举措与成效

【必选】设有基层教学组织的专业占专业总数的比例

【可选】教师发展中心培训本校教师的比例

B 4.4.3

B2 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产学研用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鼓励教师到业界实践、挂职和承担横向课题的政策措施

B 4.4.4

B2 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和实践教学教师队伍管理与建设情况

【可选】专任教师中双师双能型教师的比例

K 4.4.5 教师赴国(境)外交流、访学、参加国际会议、合作研究等情况

备注:

1.第二类审核评估分为三种,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2.二级指标和审核重点包括统一必选项、类型必选项、特色可选项、首评限选项。

——“统一必选项”无特殊标识,所有高校必须选择;

——“类型必选项”标识“B”,选择第一种的高校须统一选择“B1”,选择第二种的高校须统一选择“B2”;选择第三种的高校原则上选择“B2”;

——“特色可选项”标识“K”,高校可根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自主选择,其中:第一种与“K1”选项对应,第二种与“K2”选项对应;第三种原则上与“K2”选项对应;

——“首评限选项”标识“X”,选择第三种的高校必须选择,其他高校不用选择。

3.审核重点中定量指标的具体要求可参考国家相关标准。其中,【必选】是指该定量指标学校必须选择;【可选】是指该定量指标学校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至少8项。

4. 表中定量指标计算原则上参照《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2020年版)》(教发〔2020〕6号)。

5.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折合在校生数。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指学校开展普通本专科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不含教学专项拨款支出),具体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含考试考务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维持费等)、劳务费、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教学改革科研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取会计决算数。

6.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参照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10%。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过1亿元的高校,当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值超过1000万元,该项指标即为合格。

7.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普通高校教学与科研仪器设备总资产值/折合在校生数(参照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综合、师范、民族院校,工科、农、林院校和医学院校≥5000元/生,体育、艺术院校≥4000元/生,语文、财经、政法院校≥3000元/生。

8.生师比=折合在校生数/专任教师总数(参照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综合、师范、民族院校,工科、农、林院校和语文、财经、政法院校≤18:1;医学院校≤16:1;体育、艺术院校≤11:1。

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数+硕士研究生在校生数*1.5+博士研究生在校生数*2+普通本专科留学生在校生数+硕士留学生在校生数*1.5+博士留学生在校生数*2+普通预科生注册生数+成人业余本专科在校生数*0.3+成人函授本专科在校生数*0.1+网络本专科在校生*0.1+本校中职在校生数+其他(占用教学资源的学历教育学生数,例如成人脱产本专科在校生数)。

专任教师总数=本校专任教师数+本学年聘请校外教师数*0.5+临床教师数*0.5;其中:本校专任教师须承担教学任务且人事关系在本校(原则上须连续6个月缴纳人员养老险等社保或人员档案在本校);校外教师须承担本校教学任务、有聘用合同和劳务费发放记录,聘请校外教师折算数(本学年聘请校外教师数*0.5)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临床教师须承担教学任务且人事关系在本校或直属附属医院。

(一审:闫唯  二审:李健  三审:赵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