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 文学院报道)10月29日,文学院与通化市东昌区新岭小学校举行教学实践基地校签约仪式。文学院院长张海波、副院长方东杰及新岭小学校长白华等参加了签约仪式。
双方召开座谈会进行了深入交流。张海波向新岭小学多年来对文学院学生实习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双方在教学科研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实现双进双赢。白华表示,新岭小学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师范生实习工作,配备骨干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严格要求,规范管理,使实习工作真正取得实效,表达了进一步合作交流的强烈愿望。
教育实践基地校协议的签订为双方日后深度合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对文学院实现转型发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