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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王佳玲同学退学处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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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玲,女,吉林延边人,身份证222402xxxxxxxx0625,学号201607020128,医药学院2016级1班学生。

该生于2019年8月至今没有参加毕业实习。期间,学院领导和辅导员积极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学生本人和家长,要求其抓紧按照学院规定参加毕业实习,并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截止到2019年10月14日,王佳玲依旧没有参加毕业实习。

根据《通化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四)之规定,王佳玲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给予王佳玲同学退学处理。   

自本公告发布起,7日内视为公告送达,请王佳玲于2019年10月21日前回学校办理退学手续,否则后果自负。若本人对上述处理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40天内向通化师范学院申诉处理委员会进行申诉,逾期未申诉,将按上述决定予以处理。

 

医药学院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