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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王玲玲同学自动退学处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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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玲玲,女,吉林松原人,身份证220722********3667,学号201607020225,医药学院2016级2班学生。

该生于2016年12月5日申请休学,休学期满后至今未办理复学申请学院领导和辅导员积极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学生本人和家长,要求其抓紧时间返校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应给予退学处理,截止到2018年11月27日,该生仍未返校上课。

根据《通化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条(二)之规定,王玲玲同学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给予王玲玲同学退学处理。  

自本公告发布起,7日内视为公告送达,请王玲玲于2018年12月4日前回学校办理退学手续,否则后果自负。若本人对上述处理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40天内向通化师范学院申诉处理委员会进行申诉,逾期未申诉,将按上述决定予以处理。

 

医药学院

2018年11月27日